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原产地证、卫生证书、成分表、营养成分检测报告、原始标签、标签电子档和翻译件
1.进口商必须拥有海关及检疫的进出口备案,没有进口出权是不能进口食品的,如果没有进出口权又想进口,那么可以挂靠我司。
2.进口商需向国家工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3.所指预包装食品进口首先办理标签的咨询报告取得认监委的合格进口允许。
4.产品得到允许后发货需办理标签备案。
5.寻求报关公司代理为其进行,商检抽样报关等事宜。
6.取得中国检验检疫局的合格证书,产品加贴中文标签即可出售。
因食品种类繁多,进口商品首先要确认是否目前为止在中国有无出台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按国家质检总局144号文第12条第五项: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许可证明文件。
第八条: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实施检验。
如果国家卫生部未曾受理并出台过相关检测项目以及未曾对某国出具过相关许可证,致使检验检疫局无法审核并检测该产品则不允许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