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出口企业行为规范
企业所有进出口活动应始终遵循“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进出口方面的法律,法规,基本作到以下几点。这既是海关实施有效监管的要求,也是企业生存,发展和参与国内外竞争的基础:
一、如实申报
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货物通关手续,应按规定的格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真实,准确地填报与货物有关的各项内容,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即报关单内容与合同,许可证件,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有关证件相符。二是单货相符,即报关单所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特别是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价格,原产国别,贸易方式,消费国别,贸易国别等内容必须真实。
电子舱单数据必须真实,规范,准确,并与书面舱单内容完全一致。海关将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申报内容和货物进行审核和查验。
二、依法纳税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基本来源和保证,国家依法向公民和法人课税,公民和法人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并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有关的信息,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
国家赋予海关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征收关税和进出口环节税的权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负有缴纳关税及进出口环节税的义务。纳税义务人若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取各种方式,偷逃应纳税款构成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刑法》、《总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此间,需提请了解和注意的是:
★关于完税价格的确定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的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该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包括买方向卖方或为履行卖方义务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全部款项。
此外,在确定进口货物的完说价格时,下列费用或价值也应当计入:
(一)由买方负担的以下费用:1.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2.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3.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二)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三)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规定在不能按进口货物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时,海关有权提出质疑,并可以依次使用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及其他合理方法估定完税价格。同时,海关可以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行价格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