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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报关代理的管理方式和工作制度不同于传统的运输方式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2-26 13:17点击:643

  天津报关代理的管理方式和工作制度不同于传统的运输方式,其主要当事人是集装箱运输经营者、无船承运人、实际承运人、集装箱租赁公司、集装箱码头(场)和货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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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报关代理里的关系是什么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1.无船承运人。专门从事集装箱货物的收集、包装、拆箱、内陆运输以及中转站或内陆站的业务,他们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实际的交通工具。

  2.实际承运人。了解运输并参与集装箱运输的承运人,通常,他们有大量的集装箱,以方便集装箱的周转、分配和管理,以及集装箱与车辆、船只和机器之间的连接。

  3.集装箱租赁公司。专门从事集装箱租赁业务,集装箱租赁的目标主要是较小的运输公司、无船承运人和少数货主。这些公司的业务包括租赁、回收、储存、保管和维护等。

  4.集装箱堆场。指装载、卸载、运输、保管和移交重箱或空箱的地方。

  5.集装箱货运站。这是一个处理LCL的地方,办理LCL交接、装箱配载后,将箱子送至CY,并接受CY移交的进口箱子,开箱、理货、保管,然后移交给收货人,同时也可以根据承运人的委托,进行码头收据的盖章和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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