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天津报关 > 行业动态 > 港口资讯

报关/清关代理教你怎么关注报关/清关信息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1-31 11:53点击:736

   报关/清关代理分享【相关法规】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清关/报关代理公司


  二十一、成交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进口填报CIF,出口填报FOB。

  二十二、运费

  本栏目填报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用,出口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费用。

  报关/清关代理提示运费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注明运费标记(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更多内容可关注网站:报关/清关代理



上一篇:报关/清关单中运费的申报与成交方式息息相关
下一篇:进口报关/清关运费的申报来源一看就懂